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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证须知:
一、借阅图书、报刊须办理读者证:
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均可办理诸城市图书馆读者证。14周岁及以下的读者由监护人陪同到馆注册并登记监护人信息。读者请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护照等有效证件到图书馆一楼办证处,填写读者档案卡,交纳100元押金,一寸照片一张,现场注册建立读者数据库,本馆读者证没有任何期限。
二、图书借阅期限及要求:
每个读者证最多可借阅2本书籍,期限为15天。如到期不能还书,可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,续借天数为15天。损坏、丢失图书,读者须购买同样图书交还本馆。 
三、补证:
读者若丢失借书证,请及时与办证处联系,办理挂失、停借手续,并及时归还所借图书;办理挂失手续后,读者凭有效证件,免费办理补证手续。
四、旧证退换:
退证前须还清所借图书,无欠费记录,然后凭借书证、押金条和身份证办理退证手续。如押金条或借书证丢失,需持本人有效证件或复印件,经工作人员核实后办理退证手续。如代退,需出示双方身份证。退证后读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重新办理新证。旧证换新证不收取工本费,退证时押金退全额。
五、友情提示:
办证时间:全年无休。
五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,上午:8:30—12:00 下午:14:30—18:30 
十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,上午:8:30—12:00 下午:13:30—17:30 。  
 
注:季节变换,作息时间按上级要求适当调整。
以上解释权归诸城市图书馆
 
电子阅览证办理使用须知
 
一、读者使用电子阅览室,必须严格遵守本馆制定的《诸城市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》。
二、读者凭读者证办理电子阅览室上网账号,凭证上机、实名登记;每人每天可免费上网2小时。

三、14周岁及以下儿童需由家长陪同进入电子阅览室。